一、就业协议书、推荐表补发
(一)补发范围:
1、就业协议书、推荐表遗失(毁损)的予以补发;
2、与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书的予以补发。
(二)申报材料:
1、《福建农林大学毕业生补领就业协议书申请表》或就业推荐表补发申请书;
2、与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书的,需要原就业协议书和解约证明材料;
(三)办理时限:
信息核对无误,材料齐全的,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结。
二、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发
(一)报到证补发范围:
1、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毕业3年内,《就业报到证》遗失(毁损)的予以补发;
2、毕业时间超过3年的,原则上给予出具《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
(二)申报材料:
1、《福建省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补发申请表》;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见报3个工作日后受理);
4、毕业3年以上的,还需调阅个人档案,核验就业状况。
(三)办理时限:
1、涉及需要学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证明的生源核验材料等,生源信息核对无误的,即时办理;
2、毕业3年内,到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服务窗口(鼓楼区东大路36号人才大厦12层)即时办结。
3、毕业3年以上,由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鼓楼区东大路36号人才大厦12层)视情况办理:
(1)不涉及户口迁移的,按原派遣方向补发的,即时办结,出具《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
(2)不涉及户口迁移,需办理就业手续的,2个工作日后办结。
(3)涉及户口迁移,需补发《就业报到证》的,公示3个工作日后办结。
三、延迟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
(一)申报材料
1、已就业毕业生
(1)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介绍信;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并加盖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印章的《就业协议书》或《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核准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未就业毕业生
(1)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介绍信。
(二)办理时限
1、生源数据正确,材料齐全的,由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出具介绍信,即时办理。
2、生源数据正确,材料齐全的,到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服务窗口(鼓楼区东大路36号人才大厦12层)即时办结。
四、毕业生调整就业
(一)申报材料
1、省属、中央属在闽企业之间调整就业
(1)毕业证书原件;
(2)报到证原件;
(3)《调整就业申请书》原件;
(4)毕业生与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派遣公司就业的,还应提供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派遣协议原件、派遣公司与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2、由市、县(区)属单位、省外单位调整到省属、中央在闽企业就业
(1)毕业证书原件;
(2)报到证原件;
(3)《调整就业申请书》原件;
(4)毕业生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派遣公司就业的,还应提供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派遣协议原件、派遣公司与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3、省内院校省外生源毕业生跨省调整就业
(1)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生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外省(市、区)相应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函原件、复印件;
(4)学校就业工作部门介绍信。
4、省内院校待就业毕业生出省就业
(1)毕业证书原件;
(2)报到证原件;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原件;
(4)外省(市、区)相应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函原件。
(二)办理时限
1、生源数据正确,材料齐全的,由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出具介绍信,即时办理。
2、调整就业手续由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鼓楼区东大路36号人才大厦12层)视情况办理:
(1)生源数据正确的,即时办结;
(2)补充生源的,经审核后无误后,即时办结;
(3)无法提供生源的,应届毕业生经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网核验生源正确的,2个工作日办结。
五、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领
(一)申领条件
1、应届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博、硕士研究生应届生;
2、申领时间为毕业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申领程序
1、学生网上申请
注册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或福建农林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career.fafu.edu.cn),按要求在网上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
2、高校网上初审
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注明已审核,并在网上提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届毕业生在网上提交申请后,高校在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网上审核。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
福建省教育厅学生处依据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数据库对高校毕业生的身份、学籍学历、是否是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信息进行复核并予以确认。税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高校和学生本人都可随时查询。省教育厅学生处在接到高校提交的申请后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高校制证
复核通过后,由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制作审核通过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并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加盖公章,5个工作日内完成。
5、高校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复核通过后,由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相关部门和学生本人都可随时查询。